去年7月,上海嘉定区检察院收到举报,称本区一售楼处使用人脸识别系统非法采集消费者个人信息。接到举报后,检察官迅速展开调查,发现被举报的某房地产公司售楼处确实安装了具有人脸信息收集、分析识别功能的高清摄像监控系统,并将采集到的信息用于其与房产中介的佣金结算。
随后,嘉定区检察院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,督促其对涉案公司违法行为予以查处,并采取有效措施,加大对辖区内同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。今年1月29日,该主管部门向涉案房地产公司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,同时以个案促类案,加大宣传教育力度,推进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。
为充分肯定市民的义举,营造全民参与公益保护的氛围,嘉定区检察院决定向该市民发放奖励金。
据悉,为引导、鼓励社会公众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,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,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与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《上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举报奖励办法(试行)》,其中明确,对社会公众提供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,经检察机关核实采用的,将根据案件性质、情节、社会影响等因素给予金额不等的奖励金。
人脸识别的应用原本是为了方便大众,如果存在被滥用的情况那必然是不可取,也应对这种行为严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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